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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4类园区:将主要在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、工业园区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(基地)、自贸区等产业园区推动建设
●主要目标:到2025年实现省级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
1月30日,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印发《建设百个省级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两年行动工作方案》。方案明确,全省政务服务系统在2023年—2024年两年内建设100个省级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,深入开展园区政务服务集成授权改革,拓展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功能,实现企业办事不出园区的目标。
百个省级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将主要在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、工业园区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(基地)、自贸区等产业园区推动建设。2023年、2024年分别创建50个省级示范园区政务服务中心,成都、区域中心城市每年创建3—4个,其他市(州)每年创建1—2个,到2025年实现省级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。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将分类制定园区标准,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,加强分类指导,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,有力有效推动创建工作。
创建工作重点围绕4类园区特点,梳理企业发展、重大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需求,逐级加大事项下放力度,优化审批服务,推动与园区发展及企业生产、群众生产生活有关的高频行政许可、公共服务事项入驻中心,纳入综窗办理,实现企业、群众办事“只进一扇门,办成所有事”。
方案提出,通过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紧密结合,创新运用好平台思维、市场化手段助力解决好中小微企业发展难题,引导鼓励市县政府国有平台公司发挥引领服务作用,为园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、招工、培训等要素保障,破解融资难、招工难、保障难等问题。(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阳菲菲)